徵才機關 | 雲林縣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7等2階 |
職稱 | 約聘關懷訪視員督導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25~2025-04-30 |
資格條件 | 一、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4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 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醫事相關系所學士學歷。 2.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關懷訪視員督導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二、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具上開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領有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 3.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關懷訪視員督導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三、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交通工具尤佳。 四、不得有公務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規定情形;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五、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備註:具有身障手冊者一併檢附) |
工作項目 | 一、社區關懷訪視員派案及整合性服務業務協調。 二、辦理社區關懷訪視員個別及團體督導,並協助社區關懷訪視員調訓等事宜。 三、負責或協助社區關懷訪視員處理困難個案,必要時協同社區關懷訪視員訪視。。 四、連結、開發、轉介及轉銜其他服務資源。 五、召開個案討論會及參與網絡聯繫會議。 六、稽核社區關懷訪視員個案服務紀錄及品質。 七、登載個案評估與服務紀錄,並依相關規定保存。 八、相關業務之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依業務需求與規劃派駐本縣斗六市、東勢鄉或二崙鄉等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辦公。 |
聯絡E-Mail | yls052@yls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檢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二、聯絡電話及承辦人:05-7002153、林小姐。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