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徵求 動物保護員~2025-07-31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動物保護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7-03~2025-07-3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或同等學歷畢業者。
2.具手排及自排駕駛執照,且能上路安全駕駛與熟稔車輛機械相關知識。
3.熟悉動物保護法、TNVR相關知識及具文書/資訊處理能力與操作平板等。
4.體力良好,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誠與良好的溝通能力,重視團隊合作觀念。
5.對動物有耐心、愛心、不怕接觸流浪動物和面對血腥畫面。
工作項目 1.協助車輛管理與調派、協助約用人員之問題處理、案件追蹤與報表彙整、協辦活動之路線管制案件巡查等。
2.動物管制車駕駛( 1 .3 ~3 .5 噸手排貨車)。
3.熱區巡查及列管案件追蹤處理與指導外勤隊員解決問題(含問題回報等)。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含主動配合假日勤務)。
*上班日數比照公家機關(得依業務需求調整)
1.早班:8:00~17:00。(為主)
2.午班:13:00~21:00。
3.急難救助班:13:00~21:00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向善街120之1號。
聯絡E-Mail 1006879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汽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請註明應徵「動物管制課」4等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4.本職缺薪資每月34,775元。
5.連絡電話:(03)3250126 分機506 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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