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5-05-15~2025-05-21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具普通考試或相當四等特考及格已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有資訊處理相關專業證照者為佳。 二、具團隊精神、服務熱誠、良好溝通能力並能依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 |
工作項目 | 1.辦理資訊處理相關業務。 2.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消防局(彰化市中央路1號) |
聯絡E-Mail | ch0061@mail.chf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2.應徵注意事項: (1)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及維護簡要自述。 (2)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3)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另語言能力檢定合格證書、資訊處理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以上資料併存為一個PDF檔,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甄選結果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4.截止日期:同報名期限。 5.聯絡電話:(04)7512119分機432陳科員。 ※備註: (1)經錄用人員由本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本案得視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