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5-05-15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5-07~2025-05-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非都市土地之編定業務(如:補辦編定)。
二、辦理非都市土地之使用管制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於114年5月15日(星期四)17時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地政局人事室(非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資料不齊者視為不符資格。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地用科(助理員)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5年3月底)(跨年度視年終考核情形決定是否予以續僱)。
四、本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若干名(以不超過正取職缺2倍為限),於核定後3個月內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別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366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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