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中航空站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聘用七等(328-424薪點) |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11~2025-11-24 |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 1.國內外研究院所電機(子)工程相關學系畢業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電機(子)工程學系相關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需熟稔相關電腦文書處理作業軟體以及公文寫作者。 (三)具備採購證照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 28 條各款情事者。 (五)無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 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六)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第9條之1不得任用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工程設計規劃發包採購及履約。 2.督導保安系統(門禁、監視系統及通行證)執行業務。 3.協助推動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計畫(CIP)業務。 4.協助臺中機場設施維護管理平台系統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中航空站 (臺中市沙鹿區中航路一段168號) |
| 聯絡E-Mail | aa3602@tc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資料: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站取得履歷資料。 (二) 相關須上傳資料如下,將以上各項文件掃描合併成一PDF檔案,完整上傳,未附之證件不再通知補件,視為無該筆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若為專科以上學歷可免附) 3.語文檢定、採購證照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4.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二、聘用期間:本職缺係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人職缺,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預計至115年12月30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或代理原因消失,則無條件解聘。 三、報酬:新臺幣45,624-58,978元(328-424薪點,薪點折合率139.1元)。(須另扣勞退及健保費)。 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含上述檢附資料不齊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 五、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六、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站得予從缺。相關疑問請洽臺中航空站人事李小姐04-26244126,工作內容相關問題:沈先生04-26244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