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立新北高級中學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事務組長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07~2025-11-13 |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調任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 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及溝通協調能力,需配合學校職務輪調。 (四) 具基本資訊處理能力並熟諳政府採購法令,具備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尤佳。 (五)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 若現職職系依據「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核與綜合行政行政職系,係屬同職組並得相互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相關職系亦可。如尚未經銓審「綜合行政」職系有案或非「職組暨職系一覽表」內同職組得相互調任者,須檢附銓敘部職系專長認定函。 |
| 工作項目 | 【預估缺,預計115年1月15日出缺】 (一) 辦理總務處事務組行政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立新北高級中學(新北市三重區三信路1號) |
| 聯絡E-Mail | ai8387@ntp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手續: 一律採取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11月13日(星期四)前備齊相關資格審查資料,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未經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另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 請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成1份檔案後上傳,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1.最高學歷證件。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現職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5.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6.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7.其他:銓敘部職系專長認定函、如英檢及格證書或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如有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甄試程序: 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並於114年11月20日(星期四)下午17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校園公告」欄。(網址https://www.ntsh.ntpc.edu.tw/),請自行查詢,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未獲參加面試資格者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連絡電話:02-28577326分機230洽人事室李主任。 (五)本項甄選依面試結果擇優遞補,必要時得增列候補人員1或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列冊候用,俟正取人員不予報到時,依序遞補,並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校需求時,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