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徵求 主任~2025-08-22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主任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8-15~2025-08-22
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現職經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且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2年以上。
(四)最近2年考績須1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至報名截止日前無限制轉調情形。
工作項目 辦理各項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高雄市甲仙區甲仙國民小學(與高雄市甲仙區小林國民小學合置)人事室主任 (一)高雄市甲仙區甲仙國民小學(高雄市甲仙區文化路45號)。 (二)高雄市甲仙區小林國民小學(高雄市甲仙區五里路24-2號)。
聯絡E-Mail chting@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勿寄送紙本資料),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8月22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5.足資證明具有人事行政工作經驗銓敘審定函。
6.最近2年考績通知書。
7.已通過全民英檢或外語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及格證書。
(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報名期限:自民國114年8月15日起至114年8月22日止。

※聯絡方式:電話:07-3368333轉3960,蔡小姐。
傳真:07-3315642。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由本處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

備註:
一、面試或測驗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二、正取1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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