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3等230薪點 |
職稱 | 約僱書記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20~2025-08-27 |
資格條件 | (一) 高中(職)以上畢業,男女不拘、工作積極熱誠且具有耐心者,熟悉OFFICE軟體,具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二) 能接受機關公務需要,進行職務輪調。 (三) 具地籍登記作業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不動產登記案件及地價資料之登錄。 (二)登記案件拆件、證件檢查、發件及登記檔案整理。 (三)各類權利書狀編號、列印、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7巷1號 |
聯絡E-Mail | a16050520@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含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工作期許、自傳等),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及相關專業訓練或實務經驗證明等資料影本上傳為附件。 (二) 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a16050520@gov.taipei(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 「應徵地籍資料課約僱書記」,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 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者不另通知。聯絡方式:(02)25022881轉301、503、505。 (四) 本項甄選得不足額錄取,並可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五)待遇:以約僱3等230薪點僱用,月支報酬新臺幣31,993元。 (六)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惟如僱用期間工作考核結果不佳,本所得提前終止僱用契約。 (七)本機關確保所有員工不論性傾向、性別氣質、性別認同均無差別對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