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 |
職稱 | 主任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23-06-05~2023-06-08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公共行政學系相關系所碩士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人事行政類科及格,並經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者,經銓敘審定簡任第十職等合格實授。 三、現任或曾任人事機構單列或跨列簡任第十職等人事室主任,並曾任人事機構單列或跨列薦任第九職等人事室主任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主管職務達8年以上。 四、最近3年考績均考列甲等。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綜理本會農糧署人事室業務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投縣南投市光華路8號) |
聯絡E-Mail | fhliang@mail.co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於112年6月8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現職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二、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辦理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 本次甄選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