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
職稱 | 助理工程員(A630100) |
職系 | 景觀設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4~2023-04-28 |
資格條件 | (一)具景觀設計職系同職組或視為同一職組或得單向調任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二)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公園管理維護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公園基本資料及數據建置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
聯絡E-Mail | 10037254@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112年4月28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電話、地址、電子郵件信箱)請更新正確、撰寫簡要自述,並上傳以下相關附件電子檔: 1、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採購證照、語文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如無免附)。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備註:本次甄選,擇優正取1名,另得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