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徵求 專門委員~2023-04-21

徵才機關 內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第11職等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4-18~2023-04-2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院校碩士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簡任第10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3.現任人事機構單列或跨列簡任第10職等主任、副主任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並符合「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4點第1項陞任資格條件。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工作項目 1.襄助處長及副處長綜理本部及所屬機關人事業務。
2.本處公文閱稿事項,並處理綜合性案件。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人事處(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7樓)
聯絡E-Mail moi2079@mo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一、報名請先至內政部網站/本部徵才/本職缺公告,下載公開甄選職缺基本資料表,填寫後請E-mail至moi2079@moi.gov.tw(主旨欄請註明:應徵內政部人事處專門委員職務)。
二、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請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三、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處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
四、本職缺得列候補人員1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
五、聯絡電話:(02)2356-5180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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