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正取1名,得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14~2023-06-20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環境或化學相關系所畢業。(二)需具備普通小型車含以上駕照。(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辦理環境檢驗與監測相關業務及長官臨時交辦事項。(二)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00分至17時00分。(三)月薪:(約新臺幣32,425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四)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2年12月底,於約僱原因消失(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分發人員報到)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雇,若考試及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址 | 環境檢驗科(臺中市南屯區南屯路2段409號)。 |
聯絡E-Mail | a0051@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112年6月14日至6月20日截止。 2.報名方式:於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應徵文件郵寄或專人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檢驗科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南屯路2段409號,並於信封下角註明「環境檢驗業務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字樣,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應徵文件:(以下文件請以A4紙張規格) 1.A4履歷【含自傳、工作經歷(任職機構及期間)及3月內2吋照片乙張】,並註明可通知聯絡之電話號碼及地址。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及駕駛執照影本(普通小型車以上)。 (三)甄選辦法:針對學歷、相關工作經驗及駕駛執照等文件進行書面審查;如經初審符合環保局需求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經審核後資格不合格者或文件資料未附齊全者不接受補件。如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文件不退件。 (四)應徵方式:公開甄選。 (五)甄選日期:筆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經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面試。筆試30%(佔30分,題型為申論題,採open book方式辦理:環境檢驗及空氣品質監測作業等基本知識)、面試70%(佔70分,配分比例包括提問問答內容(對水質與廢棄物檢測及空氣監測之認識及其他應變能力問答)40分、言詞表達20分、儀表10分)。甄選錄取分數70分以上。 (七)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上開期限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八)錄取通知方式:於環保局網站:http://www.epb.taichung.gov.tw/,公布甄選結果並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10日(含假日)內辦理報到】 (九)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檢驗科 徐小姐,電話:(04)23822511分機28。 (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