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徵求 社區健康組聘用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2025-03-30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七等
職稱 社區健康組聘用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17~2025-03-30
資格條件 1.具有下列學經歷之一:
(1) 國內外公共衛生、醫藥衛生、衛生政策與管理或健康促進等相關系所畢業尤佳,得有碩士學位者。
(2) 國內外公共衛生、醫藥衛生、衛生政策與管理或健康促進等相關學系畢業尤佳,得有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熟悉一般文書處理、文獻檢索及基本電腦操作等能力。
3具行政事務流程溝通、整合及規劃能力。
4認真負責、積極學習、抗壓性高,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為佳。
工作項目 1.辦理長者健康促進相關事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手續:
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於114年3月30日前郵寄或親送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以放棄論)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區健康組聘用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並請至本署網站首頁/服務園地/人才招募/職務資訊/我要報名,完成線上報名登記。
(1)本署應徵簡歷表(含自傳,請至本署網站首頁/服務園地/人才招募/該職缺之我要報名/報名登記最下方下載,請附照片、載明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並完成身分概況具結及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證明文件影本)
(3)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6)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7)退伍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8)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2.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3.甄選方式及日期:
(1)甄選方式:面試(占100%)。
(2)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甄選日期,甄選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4.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錄取者將另行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視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月支報酬:聘用七等328-424薪點(新臺幣44,280元起薪)。
6.洽詢電話:(02)25220808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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