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7~2025-03-28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五)工作積極、有服務熱誠、溝通能力良好。 |
工作項目 | 辦理區段徵收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3樓 |
聯絡E-Mail | gz_18003@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114年3⽉28⽇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附件應包含最⾼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及相關英語能⼒測驗合格證書等影本。 (⼆)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總隊擇優通知⾯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三)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 (四)聯絡電話:02-87807056轉703張⼩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