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徵求 科員~2025-10-14

徵才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0-09~2025-10-14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三、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合格實授在案,且具1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
四、近3年考績2年考列甲等、1年考列乙等以上。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或法規等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人事行政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聯絡E-Mail ting0606@mail.ca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4年10月14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同意開放完整履歷供本局調閱,並上傳以下附件資料供初審(不得翻拍),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
(四)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影本(如考績尚未核定,請檢附機關出具之當年度考績證明)。
二、報名人員經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聯絡人及電話:黃小姐,(02)2349-6189。
三、本次甄選缺列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倘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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