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大里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5~2025-06-20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含應屆畢業生)。 (三)、需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使用能力(如具美編、簡報製作者優先考量)。 (四)、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地價、不動產交易安全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大里地政事務所(台中市大里區東榮路296號) |
聯絡E-Mail | gatumu@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職缺明細頁面點擊【我要應徵】 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1.簡歷表、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應屆畢業生請繳驗學生證蓋有最後一學年第二學期註冊章)、3.汽車及機車駕照影本、4. 其他資格佐證資料影本(如英檢證照等)相關文件)完整上傳,未開放者恕不受理。(自傳請勿空白)。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3、應徵人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初審不合格者或面試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正取1名、備取1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04-24818870轉504人事室。 5、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週休二日) 6、核薪方式:以約僱人員二等190俸點支薪(每點為新臺幣139元,月支報酬低於基本工資者,以基本工資相同數額支給,尚須扣除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7、其他說明:本職務為考試職缺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