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9~2025-06-18 |
資格條件 | 1. 大專院校畢業(具文書處理能力)。 2. 熟悉電腦作業、刻苦耐勞、具服務熱忱及工作積極認真。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4. 能配合業務夜間及假日加班,近二年曾任公職單位工作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社福櫃檯.社會福利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皆以A4紙張印製(排列整齊即可,請勿裝訂),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114年6月18日)前,掛號寄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板橋區公所秘書室收,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文件不齊全以放棄論,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信封註明應徵社會課臨時職代】 1.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臨時職代甄選報名表,請簽名。 (請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秘書室下載/臨時職代甄選報名表:https://ppt.cc/f5O3Vx)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 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 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徵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應徵人員均不適者,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項職務係代理社會課非編制人員請假期間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回職前1日為止(預計至116年8月7日止),倘若被代理人提前申請復職,本替代人力應即無條件解僱。 五、本所秘書室連絡電話:02-2968-6911#214 劉小姐。 社會課連絡電話:02-2968-6911#622 姜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