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中航空站 徵求 技佐~2025-06-17

徵才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中航空站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6-11~2025-06-17
資格條件 一、經銓審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符合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無限制調任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第9條之1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學校畢業。
四、具撰擬公文書經驗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稔政府採購法作業程序及具辦理採購案之能力,取得採購人員證照為佳,並能依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
工作項目 (一)中央監控系統及資訊系統設備維護管理。
(二)電信工程與監視系統、飛航顯示系統及門禁系統等弱電系統設備維護管理。
(三)機場保安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中航空站 (臺中市沙鹿區中航路一段168號)
聯絡E-Mail aa3602@tc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至MyData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下列資料併成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至事求人系統:
1.現職派令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核對身分用)
3.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
5.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英語檢定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8.其他必要證明文件如採購人員證照等
如於公告期限內未完成線上報名或應檢附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站得予從缺。相關疑問請洽臺中航空站人事李小姐04-26244126。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