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藥師(預估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03~2023-08-31 |
資格條件 | 1、學歷:大學以上藥學系畢業。 2、證照:具中華民國藥師執照、藥師證書及中藥學分證明(16學分)。 3、經歷:具2年以上教學醫院、長照或臨床藥師經驗尤佳。 4、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全民英檢或相當等級之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尤佳。 |
工作項目 | 1、中西藥調劑、處方評估、用藥諮詢、UD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須配合24小時輪班及接受調度執行分院業務)。 2、長照業務及臨床藥事照護。 3、配合本院推動各項國家公共衛生政策(如:無菸醫院、健康促進醫院、傳染病防治…..等)。 |
工作地址 | 衛⽣福利部花蓮醫院(花蓮市中正路600號)及豐濱分院(花蓮縣豐濱鄉豐濱村光豐路41號) |
聯絡E-Mail | person@hwln.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至「花蓮市中正路600號-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藥師」,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予受理,檢附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藥師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影本 (4)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在職證明書 (5)曾任公職者,請另附銓敘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若非公職者,請附最近3年考績/核證明影本(請向原機關人事單位申請) (6)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3、本職缺甄審方式採口試及筆試方式辦理。 4、聯絡電話 (03)8358141#1211 涂小姐 註:本院為無菸醫院,請配合醫院政策,請勿在院區吸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