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4~2023-05-08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民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沙田路4段247號(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
聯絡E-Mail | m59129@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報名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 「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個人資料之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2.應徵職缺:查詢並於本職缺勾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3.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DK: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以下附件上傳。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合資格者不予受理。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現職派令影本。 3.最近或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6.曾申請留職停薪或中斷年資者,另檢附相關派令及 銓審資料。(以上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三)其他: 1.應徵人員如未檢齊相關證件或資料,致影響審查結果者,應自行負責。 2.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 3.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4.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5.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4-26352411轉1151林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