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徵求 書記~2023-05-11

徵才機關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3-05-05~2023-05-11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並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具有本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兵役業務、圖書館業務、宗教禮俗及其他交辦之民政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2鄰70號
聯絡E-Mail 1004531@hc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繳驗表件:
1.現職派令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最近一筆銓審函(若有曾申請留職停薪或中斷年資者,因檢附相關銓審、派令資料)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專長資格證明。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行採線上徵才作業,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1.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個人資料之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機關調閱。
2.請將上列(一)繳驗表件上傳,上傳資料時請再次認是否已包含所有需上傳之證件資料,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若有多個附件請先合併成一份PDF檔。
3.以上應徵資料未填寫或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

(三).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用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四)聯絡電話:03-5841001轉231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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