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1~2023-08-02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熟悉 Microsoft office Word、Excel、Power 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 (三)工作積極、有服務熱誠、溝通能力良好。 (四)地政、土地管理、土地資源、測量、都市計畫或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區段徵收、土地開發或土地登記審查實務經驗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區段徵收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1050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3樓 |
聯絡E-Mail | gz_18003@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期截⽌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傳內容包含:1.家庭概況及經歷;2.個⼈專⻑及應徵動機3.⼯作期許),並將最⾼學歷證書影本、國⺠⾝分證正反⾯影本、⼯作服務經歷證明書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 (⼆)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期截⽌前將公務⼈員履歷表(⾃傳內容包含:1.家庭概況及經歷;2.個⼈專⻑及應徵動機3.⼯作期許)及前開表件電⼦檔Email⾄gz_18003@mail.taipei.gov.tw(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地開發總隊區段徵收科約僱⼈員」,並以電話確認承辦⼈是否收到電⼦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核⽀五等報酬280薪點,約36,316元),得候補1名。僱⽤期間:⾃錄取通知⾄申請留職停薪⼈員復職前1⽇⽌(預計113年2⽉29⽇)。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資遣補償。(聯絡電話:02-87807056分機703張⼩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