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徵求 約僱技士(職務代理人)~2023-07-25

徵才機關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無 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6,316元
職稱 約僱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18~2023-07-25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畜牧、畜牧獸醫、畜產、畜產與生物科技、動物、動物科技、動物科學、動物科學技術、獸醫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工作項目 (一)野生動物案件查緝。
(二)野生動物救援人力管理。
(三)野生動物救援系統及車輛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巿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聯絡E-Mail e14693@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月薪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6,316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等費用。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先予試用3個月,經試用考核及格續僱至112年公務人員考試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工作日止,試用成績不合格即予以解僱,另約僱期限結束或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四)報名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於近期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面試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