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1-06-24

徵才機關 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220薪點,每月新臺幣27,434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6-17~2021-06-24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具有地籍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地籍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崁頂里中山北路二段375號5、6樓
聯絡E-Mail ai1314@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0年6月24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1.報名應徵: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須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填寫自傳,個人照片無須提供、得免上傳),再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
2.請併同於系統上傳下列相關附件: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4)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5)其他經歷證明、專業證照、相關訓練證件等資料(無則免附)。前開資料請依上列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檔俾利審查,資料如有不實或疏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若有證件不齊,請於110年6月24日前完成補件程序(電子信箱僅提供補件,投件請仍以系統送件成功為憑),聯絡電話:02-26219645分機5600洪小姐。
4.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備取人員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5.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考試四等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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