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技佐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7-07~2020-07-15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健康促進、公共衛生、衛生教育、護理、醫技、檢驗、社會工作、食品營養、運動休閒等相關科系畢業,領有專門技術證照者優先。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現職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 三、熟悉公文處理及電腦OFFICE作業軟體操作,擅長撰寫計畫、規劃活動內容及辦理社區活動。 四、具團隊精神者且錄取後能立即上班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菸害防制。 二、急救技能訓練。 三、衛生教育宣導。 四、用藥安全暨藥物濫用防制。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111號3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https://job.health.gov.tw/(S(ucnfftxpj4kwg0um12e5rssb))/index.aspx)事求人(網頁)網路報名並列印甄試報名表(如未能網路報名請自行下載填妥甄試報名表)並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1)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A4履歷表、自傳(不超過500字)。 (3)最高學歷證件、專業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等資料影本。 2.意者附詳細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約僱技佐」字樣,於109年7月15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限時掛號寄達】:1126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111號3樓,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收。本中心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若未獲甄試或錄取需本中心檢還書面報名資料者,請檢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1只,如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 3.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相關訊息將於109年7月16日(星期四)下午7時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https://job.health.gov.tw/(S(ucnfftxpj4kwg0um12e5rssb)/index.aspx)及本中心網站(https://www.bthc.gov.taipei/Default.aspx),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4.聯絡人及電話: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 28261026轉7261胡組長,其餘事項請洽分機7225人事室蔡小姐。 備註: 1、甄選日期及方式:暫定於109年7月21(星期二)上午10點舉行面試,屆時以正式公告為準。 2、甄選地點: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111號2樓多功能會議室。 3、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至多1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亦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予錄取。 4、報酬:280薪點,月薪約新台幣34,916元。 5、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技佐侍親留職停薪結束上班前一日止(本職務為技佐侍親留停之職務代理,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為維持考試公平公正,請勿關心請託,違者不予考慮。 7、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8、有關甄選事項及甄選結果公告於本中心網站,請應徵人員詳加注意並確實遵守公告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