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徵求 專員~2021-01-15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1-12~2021-01-15
資格條件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為薦任第8職等以上。
二、具電腦操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體育政策規劃、運動產業發展及國際體育交流活動之推動執行等業務。
二、稽催及業務研究管制改進與建議事項。
三、協助審核文稿。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號)。
聯絡E-Mail 10031727@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應徵作業,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公告期限內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須填寫聯絡電話、簡要自傳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另並請備妥下列資料掃描上傳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4.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如獲英語檢定通過者請檢附及格證書影本。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
三、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補2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