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徵求 專員~2020-02-13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0-02-07~2020-02-13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特種考試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現職經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薦任第8職等以上人事主管(含主任、科長、組長、課長、股長)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
(四)最近3年考績均列甲等。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人事室(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
聯絡E-Mail chj28@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電子信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6.足資證明具有人事行政工作經驗銓敘審定函。
7.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8.已通過全民英檢或外語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及格證書。

(二)報名方式: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09年2月13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後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將上開相關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三)報名期限:自民國109年2月7日起至109年2月13日止。

(四)聯絡方式:電話:07-3368333轉2784,陳小姐。
傳真:07-3315642。

(五)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評選。

(六)備註:
1.面試或測驗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2.經甄選錄取人員,應於陳報市府核准後始可生效。
3.正取1名,另得酌增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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