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1-09-22~2021-09-30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年滿18歲,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且無不良嗜好者。 (三)持有營業用動力小船執照。 |
工作項目 | (一)動力小船駕駛及導覽解說。 (二)電動船及營業碼頭周邊清潔維護。 (三)其他電動船營運相關工作 (四)本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冬山河舊河道碼頭 |
聯絡E-Mail | lzhsuan@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 1、宜蘭縣冬山鄉觀光產業發展所臨時人員履歷表1份(報名表請逕至本所網站或觀光旅遊網首頁最新消息自行下載)、國民身分證、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經歷及證明文件影本。 3、報名資料請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正反面列印),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所觀光所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動力小船駕駛)。聯絡電話:(03)9591105#259 李小姐。 (二)應試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若經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如獲錄取經通知報到日期逾期無法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五)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經本所考核表現優良者得換文續約。 (六)薪資報酬:每月為新台幣27,434元(含勞健保自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