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最多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8-18~2021-09-03 |
資格條件 | 1.須現為中央各公立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2.高中以上畢業,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3.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技能,曾有電腦文書處理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檔案管理。 2.文書管理(含收發文、登記桌)。 3.環境教育業務。 4.協辦行政庶務工作。 5.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 工友(技工、駕駛)履歷表1份;(2)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1份;(4)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2.報名期間及方式: (1)有意願移撥者,請依序裝訂上開文件,一律以通信報名,於110年9月3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行政組收(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加註「應徵工友職務」。 (2)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3)經徵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 (4)薪資範圍:月薪新臺幣2萬5,365元〜3萬4,375元整(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核給)。 (5)聯絡電話:(02)23110574轉分機157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