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2021-12-24

徵才機關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每1薪點124.7元,月支薪酬34,916元)
職稱 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12-17~2021-12-2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
二、具公務暨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里幹事服勤及工作考核要點所列事項。
二、適逢防疫期間,針對防疫各項業務應全力執行辦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8樓)
聯絡E-Mail ng_0660@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專長興趣及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及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為符合e化作業,請於110年12月24日前將上開文件電子郵件e-mail寄至聯絡人信箱或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並來電確認本所已收到資料,逾期視同放棄。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備註:本案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工作日止;聯絡人:高慧懿;電話:02-27831343分機652;電子郵件信箱:ng_0660@mail.taipe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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