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約僱人員(管理員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擇優錄取)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 有效期間 | 2021-01-05~2021-01-11 |
| 資格條件 | 甄選報名資格條件: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年齡:年滿18歲以上(民國92年1月21日以前出生)者。 (二)學經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二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第9款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者(如附切結書)。 |
| 工作項目 | 代理管理員職務,擔任男性收容人戒護勤務(含日間及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5號(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自110年1月5日起至110年1月11日止,採通訊報名,請以限時掛號郵寄本監人事室(以郵戳為憑,信封封面註記「參加約僱人員甄選」),或親自將報名表件送達本監人事室(地址: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5號,聯絡電話:082-336201),逾期視同未報名。甄選簡章(含報名表、切結書)請至本監網頁(http://www.kmp.moj.gov.tw/)自行下載。 (二)報名應繳如下文件(口試當天請攜帶身分證,以備查驗): (1)報名表1份。 (2)身分證影本1份(粘貼於報名表內)。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4)矯正機關服務證明(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無矯正機關服務經歷者,免附) 。 (5)切結書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