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約僱科員(職務代理人)~2021-07-21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4,916元)
職稱 約僱科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7-12~2021-07-21
資格條件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edu_rd.12@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壹、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

貳、甄選名額:綜企科職務代理約僱人員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限為3個月)。

參、預定僱用期間
一、本局110年7月30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一般行政科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肆、工作待遇:約僱科員薪點280,折合金額為新臺幣34,916元

伍、工作地點: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陸、報名資格:性別不拘,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能,並能配合本局工作者。
二、具電腦操作WORD、EXCEL、INTERNE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文書實務經驗。
三、教育相關科系、曾任教職或曾經擔任公務機關職務代理尤佳,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柒、報名日期及地點
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21日(星期三)前檢具相關證件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本局綜企科陳股長收(edu_rd.12@mail.taipei.gov.tw,TEL:02-2720-8889#6435)。

捌、應繳表件
一、個人簡歷(含自傳300字及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

玖、工作項目:
一、府級主任秘書會報及全國教育局局長會議提案列管事項彙整與管考。
二、市政白皮書及本局相關業務團體座談會窗口。
三、本局精實管理、流程改造及開源節流彙整窗口。
四、府管計畫提報及管考彙辦(含期中、年終實地查證)及本局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共工程計畫預算提報。
六、學校中長程計畫及英語友善城市窗口。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拾、甄選方式
一、初試:書面資格審查(依工作需求擇優參加複試,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另報名繳交之資料恕不退還)。
二、複試
(一)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疫情期間辦理線上面試。
(二)內容:面試,包含: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評定。
(三)依總成績決定錄取順序,如甄選成績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拾壹、甄選結果:email或電話通知。

拾貳、經甄選錄取人員,依通知日期辦理報到事宜。

拾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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