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花蓮市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1-12-15~2021-12-21 |
資格條件 | 具有委任第1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
工作項目 | 1.綜合受理各項戶籍登記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復興街67號 |
聯絡E-Mail | neptune@h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切結書(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組織任免科/任免下載,網址:http://pd.hl.gov.tw/Detail/73e553a11f954d3fa8592be30ae0e166 2.最高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非調整職系派令) 5.現職銓審函及職系調整審定函;任職期間曾有考績升等,請務必檢附考績升等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