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高等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其他 |
職稱 | 駕駛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員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12-08~2020-12-14 |
資格條件 | (一) 需為中央機關、學校之現職(超額或非超額)駕駛、技工或工友。 (二)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三) 具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者(如具職業大客車以上駕駛執照或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錄取)。 |
工作項目 | (一) 警備車、公務車駕駛及車輛維護工作。 (二) 環境清理維護。 (三)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灣高等法院(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 |
聯絡E-Mail | jt571019@judicia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請於109年12月14日下午5時正前送達或以掛號方式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至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南棟辦公大樓7樓臺灣高等法院總務科朱書記官收,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駕駛甄選」。 (二)應檢附證件: (1)現職機關在職證明。 (2)公務人員履歷表,並貼妥二吋半身照片。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5)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各項文件於參加遴選時,均應提出正本供審查,並請以A4紙張格式依 序裝訂,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不與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