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徵求 駕駛員~2020-12-14

徵才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其他
職稱 駕駛員
職系
名額 2員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12-08~2020-12-14
資格條件 (一) 需為中央機關、學校之現職(超額或非超額)駕駛、技工或工友。
(二)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三) 具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者(如具職業大客車以上駕駛執照或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一) 警備車、公務車駕駛及車輛維護工作。
(二) 環境清理維護。
(三)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灣高等法院(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
聯絡E-Mail jt571019@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請於109年12月14日下午5時正前送達或以掛號方式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至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南棟辦公大樓7樓臺灣高等法院總務科朱書記官收,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駕駛甄選」。
(二)應檢附證件:
(1)現職機關在職證明。
(2)公務人員履歷表,並貼妥二吋半身照片。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5)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各項文件於參加遴選時,均應提出正本供審查,並請以A4紙張格式依
序裝訂,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不與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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