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消防局 徵求 隊員~2020-11-24

徵才機關 金門縣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官職等 警佐三階至警佐一階
職稱 隊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9-金門縣
有效期間 2020-11-19~2020-11-24
資格條件 (一) 警察人員特考及格依法取得任官資格之現職消防隊員。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來局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應徵資料恕不予歸還。
工作項目 消防救災、救護工作。
工作地址 金門縣消防局(金門縣金寧鄉頂林路315號)。
聯絡E-Mail fyt1000@mail.kinme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請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二) 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以下文件掃描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書。
3. 現職派令。
4. 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 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 聯絡電話:(082)324-021分機6801 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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