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 |
職稱 | 約聘社工督導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0-10-05~2020-10-12 |
資格條件 | 應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者,擔任保護性業務社工人員滿3年以上者。 2.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擔任保護性業務社工人員滿2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1.處理兒少保護案件派案、擔任夜間及假日值機督導及協助督導調查處遇事項。2.督導公文、個案相關行政事項。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 填寫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頁下載並將報名表word檔回傳至wenting@kcg.gov.tw)。 (二)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親筆簽名及蓋私章)、學歷證件、社工師證書或符合應考資格證明暨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以上影本請以A4格式列印,並蓋核與正本相符及簽章)。 (三) 如具原住民族身分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亦請檢附證件影本。 (四) 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證件郵寄至: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人事管理員陳小姐收,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 (五) 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經通知補件,仍未依限送達,視為資格不符;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經查獲者不予錄取。 (六) 聯絡電話:(07)5355920轉130陳小姐。 甄試方式與程序: (一) 口試(面談)。 (二) 甄試時間及地點: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於甄試(含)前3日於本中心網頁公告甄試時間及地點,請報名者自行上網查閱。(網址https://safesex.kcg.gov.tw/→最新消息公告) 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機關或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請詳閱徵才簡章:https://safesex.kcg.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