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徵求 約用心理輔導人員~2026-02-25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心理輔導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6-02-13~2026-02-25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1.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專科以上學校心理、輔導、諮商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輔導系證書者。
(2)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福利、教育、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並須具有下列證書之一者:
I前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輔系或學分證明。
II心理輔導人員專業訓練。
2.不得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1條第一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1.兒童及少年相關心理衛生教育團體或輔導方案規劃及執行。
2.行政庶務工作:相關會議及訓練課程、工作團隊協調、聯繫等。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報到日:自通知錄取報到之日起。(報到前需依本家體檢項目完成體檢並取得報告)

工作時間:
1.每天8小時,以公務人員上班天數為原則。例假日需輪值,另行排休,國定假日休假。
2.配合本家家童作息及輔導工作,上班時間原則為:
(1)平日(家童上學期間):
每周至少2天G班、1天假日F班,餘上班時間得依工作需求排定G班或F班。
(2)寒暑假(約1月中至2月上旬、7至8月):F班。
(3)G班上班時間為13:00-21:30(1700-1730休息30分鐘);F班為8:00-17:00(12:00-13:00休息1小時,08:00至09:00彈性上班)。

薪資:
1.起薪月薪新臺幣 38,948 元。(280薪點)
2.具有心理師證照者,每月加給 2,000 元。
3.年終工作獎金另發給,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工作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距中山高南崁交流道約2公里),位於南崁國中高中附近。
聯絡E-Mail nhc003@nrch.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聯絡人:人事室胡小姐03-3222084分機203(E-Mail:nhc003@nrch.mohw.gov.tw)或社工科崔科長03-3525634分機216。
2.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事求人-我要應徵,並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學經訓練證明文件。
3.本家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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