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6-01-28

徵才機關 桃園市桃園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6-01-21~2026-01-28
資格條件 1、具國內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戶政相關業務。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聯絡E-Mail 10089730@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公務人員簡歷表(附照片及自傳,末頁請簽名)2.最高學歷證件正本(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桃園市桃園區戶政事務所人事室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約僱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本案係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依實際到職日起算)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10月下旬)。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並擇適合者錄取正取1名並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3-3608880分機209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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