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辦事員~2026-01-23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3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1-16~2026-01-23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服務熱忱、責任感、團隊精神、積極、學習能力強,溝通能力佳,品德操守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4.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5.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
6.未有各級學校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情形(已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者,學校應予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
7.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或具備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應徵方式: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報名方式:請於115年1月23日前(郵戳為憑),寄送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B1,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許先生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教資科辦理員職代」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甄選人數不得低於職缺數5倍,如初審合格人數低於職缺數5倍,應全數通知。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註: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教育行政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5年10月下旬止,代理期間倘僱用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二)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5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臺幣34,775元 (三)本次僱用設有2個月試用期。 (四)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8426許先生。 工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B1(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研究及資訊發展科)
聯絡E-Mail accjm24@apps.ntp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8426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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