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或薦任第9職等 |
| 職稱 | 主任 |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3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26~2026-01-29 |
| 資格條件 | (一)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特種考試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薦任第8職等合格實授1年以上現職人事人員。 (三)現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8職等或相當層級以上人事主管職務,任現職滿1年以上,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10年以上。 (四)110年至113年考績,至少3年考列甲等。 (五)最近5年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工作記過以上懲處或品操受申誡以上之懲處。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綜理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人事業務。 |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本處將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處業務需要調整辦公地點)。 |
| 聯絡E-Mail | xuan77@k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勿寄送紙本資料),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5年1月29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 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5、足資證明具有人事行政工作經驗及主管經歷銓敘審定函。 6、最近4年考績通知書。 7、已通過全民英檢或外語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及格證書。 (三) 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四) 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報名期限:自民國115年1月26日起至115年1月29日止。 ※聯絡方式:07-3368333轉2785,張小姐。 傳真:07-3315642。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由本處擇優通知面試評選。 備 註: 一、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二、正取3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6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