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 徵求 約聘人員~2026-01-29

徵才機關 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6-01-22~2026-01-29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畢業並領有執照之獸醫師(佐)。
2.國內外大學獸醫系畢業並具有一年以上獸醫相關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收容所動物醫療等事項。
2.辦理動物絕育、寵物登記及狂犬病預防注射等下鄉三合一相關事項。
3.協助狂犬病及經濟動物防疫等相關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新竹市北區海濱路250號)
聯絡E-Mail 35244@ems.hc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對本職缺有意願者,請於115年1月29日(星期四)前,檢具個人履歷表(請至本所網站https://puppy.hccg.gov.tw/ -便民服務-檔案下載 下搜尋「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應徵職缺履歷表」)檢具個人履歷表(倘有工作經歷,請敘明公司名稱、工作期間及職稱)、身份證件、學經歷證書、相關工作經驗影本各1份,逕寄:新竹市海濱路250號,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黃小姐。信封併請註明「應徵動保所約聘人員(動物防疫)」及日間聯絡電話,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者均不予受理。【如採線上報名,以上資料報名時請務必掃描後上傳,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似之職缺為限。
(三)工作期間: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四)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僱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五)待遇:以約聘七等328薪點計酬(新臺幣45,6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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