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 職稱 | 專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04~2026-02-10 |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7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與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其他法規規定不得進用之情事者。 (四)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含)以上證照,並具辦理採購經驗二年以上。 (五)主動積極、思維縝密、具服務熱忱與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業務輪調與假日加班或出差者。 ※本職缺歡迎具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身分者報名。 |
| 工作項目 | (一)研考及促參業務。 (二)工程及採購綜合業務(含核銷)。 (三)演奏廳及行政大樓外租業務(含視聽影音設備管理維護)。 (四)音樂會現場服務。 (五)專案業務。 (六)其他交辦業務。 |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需配合團務加班及出差)。 |
| 聯絡E-Mail | c133@ntso.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2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其中務必於「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自傳)」中陳述上列工作項目之相關經驗(如承辦採購業務之起迄期間與金額規模等)。另將下列資料一併上傳至報名系統: 1、畢業證書。 2、採購證照及其他證照或合格證書 (如英檢、促參證照等,無則免附)。 3、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等,無則免附。 (二)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至多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三)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團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 2、正取人員將由本團主動通知並辦理相關事宜;未獲錄取人員,恕不通知。 3、報名人員所提供之相關人事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或不實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消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所涉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