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辦事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3-10~2026-03-19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為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且無限制轉調情事(於報名截止日以前未在限制調任期間始受理報名)。 (三)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
| 工作項目 | (一)各種小額採購業務。 (二)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業務。 (三)綠色採購申報、推動綠色採購執行計畫。 (四)優先採購身障機構成果申報。 (五)副食品、公費住民喪葬核銷。 (六)消耗品採購與管理。 (七)管理與拓展廠商場地租借。 (八)配合辦理住民款項提領。 (九)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本中心行政室(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
| 聯絡E-Mail | cnh250@chnh.mohw.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資料(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本職缺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屆時因故無法出缺,經錄取者不予遴補。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五)聯絡人:04-7258131分機250吳小姐。 ※備註: 一、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甄試。 二、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報名參加甄審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錄取人員報到時須繳交最近3個月內新進人員身體健康檢查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