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雲林教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社會工作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2-22~2025-12-26 |
|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需同時具備第一款至第四款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相關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社會工作師考試,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並辦理執業登記。 2.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 (三)需取得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社工人員/社會工作師長照小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雇用為本院之約用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院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院服務者,不在此限。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犯刑法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經判刑確定。 |
| 工作項目 | 服務對象:本院日間照顧中心之服務對象。 工作內容 (一)日間照顧中心個案管理。 (二)辦理日間照顧中心相關行政作業。 (三)活動方案規劃與執行。 (四)社會資源連結與運用。 (五)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時間及差假規定 (一)正常班: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共8小時,計1工作日)。 (二)配合日照中心服務時間調整實際工作時間,每日正常工時8小時。 (三)每月工作天數依政府行政機關當月辦公日曆表之上班天數計算(每8小時計1工作日)。 (四)工作時間、休假、請假、延長工作時間等事宜,依照勞動基準法相關法規及本院約用人員工作規則辦理。 |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雲林教養院 63047雲林縣斗南鎮忠孝路157號 工作地點:本院日間照顧中心,如因業務需要得另行指派工作地點。 酬勞給付(依衛生福利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辦理) (一)薪資給付按月計酬,每月薪資新臺幣38,948元整,如當月上班天數不足表 定上班天數者,以每月薪資除以30日,再按實際工作日數(含期間之國定假日、休息日、例假日)比例核算。 (二)專業證照加給:具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每月加給2,000元;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每月加給4,000元,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每月加給2,000元。 (三)年終獎金依據行政院訂定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
| 聯絡E-Mail | shiue44113@gmail.com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甄選分二階段進行 (一) 基本資格審核:檢附履歷表、相關證明文件及聯絡電話住址,於114年12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63047雲林縣斗南鎮忠孝路157號社會工作科塗小姐收,信封註明應徵「日照中心約用社會工作人員」,資料不齊者視為不合格,恕不退件。 (二) 面試:資格審核通過後,擇優通知面試時間進行面試。 (三) 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身分證影本。 (二)勞動契約或勞保卡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三)以下資料擇一檢附 1.社會工作師證書及執業登記影本。 2.大專校院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證書或修習社會工作45學分證明影本。 (四)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證明(社工人員/社會工作師)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