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三等230薪點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17~2025-12-22 |
| 資格條件 |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大學以上畢業,具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 熟悉電腦操作者。 (四)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不得僱用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戶政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臺中市大里區新興路7號) |
| 聯絡E-Mail | zafira1832@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12月22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自傳請勿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步驟,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上傳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最高學歷證件。 2.曾任行政機關戶政業務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3.其他:證照、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三)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事求人」系統通知面試(請注意e-mail通知);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五)其他: 1.約僱期間期限: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2月26日止。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待遇:約僱三等230薪點(折合新臺幣31,993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 3.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