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5-12-26

徵才機關 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4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18~2025-12-26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1年以上經驗者為佳。
2、具公文製作及業務處理基本能力,熟諳office各項軟體之基本操作。
3、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並能配合業務調整者,有政府機關任職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1.公文、書狀監印及印信管理業務。
2.志工排班、教育訓練連繫等事宜。
3.配合內外網資料維護。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7~9樓)
聯絡E-Mail fx-0034@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應徵方式:(以下方式採2選1)
1.E-mail:請將前開相關應徵資料掃描或電子檔於114年12月26日前(fx-0034@gov.taipei)電子郵件傳送日期為憑,(請註明應徵約僱辦事員,避免系統誤以垃圾信件處理)。
2.上網報名:請於114年12月26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並填寫及上傳應徵資料。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恕不另行通知。聯絡人:李小姐 (電話:02-23062122分機511)。
備註:
1.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內,並得採不足額錄取)。
2.本職缺係為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留職停薪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時,受僱人員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留職停薪期限至115年4月9日止)。
3. 約僱4等250薪點約34,775元。
4.本約僱人員工作項目,可視本所業務需求進行調整。
5.本所為多元性別友善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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