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徵求 技士~2026-03-19

徵才機關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6-03-13~2026-03-19
資格條件 一、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 具工程採購發包及履約管理等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四、 報名至面試前不得為本機關之現職人員。
工作項目 1.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文化景觀修復再利用計畫、工程規劃設計、因應計畫與工作報告書之諮詢、審查等。
2.自辦工程採購發包及督管等事宜。
3.輔導監督與考核各民間團體及個人辦理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修復、日常管理維護及緊急事件處理等事項。
4.古蹟歷史建築相關之消防防災綜合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北區公園北路3號許石音樂圖書館地下1樓(臨時辦公處所)
聯絡E-Mail wucc0616@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投件,應徵人員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 撰寫【簡要自述】,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及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資料正確性(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上傳須檢具之其他足資證明任用資格文件、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齊全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及函復。
2.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職徵才」網頁,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3.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公車資訊查詢:http://tourguide.tainan.gov.tw/newtnbus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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