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徵求 聘用人員~2025-12-19

徵才機關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12~2025-12-19
資格條件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具網際網路、E-mail等電腦基礎資訊技能,並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軟體等。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四、具有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
工作項目 辦理給與福利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9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
聯絡E-Mail herdy304@dg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
二、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含簡要自述及聯絡方式)、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經歷證件影本(含曾任公務機關相近性質之工作經驗)等,於114年12月19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職缺明細頁面點擊【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啟動帳號後,填妥並上傳相關資料(請將相關文件等合併掃描為一個PDF檔案上傳);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將履歷等資料以PDF檔mail至herdy304@dgpa.gov.tw信箱。
三、聯絡電話:唐小姐(02)2397-9298分機629。
備註:
一、應徵人員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各項情事。
二、聘用期間:本職務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之職務代理職缺,聘用期間於考試錄取人員分發至本總處報到之前1日止。如欲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應無條件解聘,並聘用至代理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
三、薪點支給範圍為薪點312-344(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9.1元,約43,399元至47,850元),起薪依本總處認可之學經歷、專長等資格條件而定。
四、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退件。
五、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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