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280薪點(月支報酬38,948元)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8~2025-12-15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畢業。 2、具有辦理體育行政業務經驗者尤佳。 3、具編撰及熟悉文書軟體運用者尤佳。 4、現為臺北市籍且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之運動選手予以加分。 |
| 工作項目 | 1.本局重大計畫及業務管考。 2.本局政策規劃委外研究案。 3.支援大巨蛋體育館履約管理、體育賽事、演唱會活動之相關行政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
| 聯絡E-Mail | dn2807@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專長興趣及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專業訓練證照或證件影本各1份,於114年12月15日(星期一)前郵寄至本局綜合企劃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綜合企劃科-約僱人員」職務,亦得以電子郵件將相關資料寄至tms_bigkim0820@gov.taipei。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另依公務人員升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3項規定,視成績酌增後補名額(本案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面試結果確認之翌日起5個月內),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 3、書面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相關詢問請逕洽綜合企劃科蔡股長(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5263),或人事室謝小姐(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6403)。 5、應徵者無法依本局通知面試時間準時參加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6、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本職缺係提報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前述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依往例預計至115年10月底)。 2.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萬8,94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