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社會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視甄選結果增列後補1名,後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7-09-28~2017-10-2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社會學相關系所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社會行政或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 3、需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 |
工作項目 | 1.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計畫。 2.守護家庭小衛星計畫。 3.新住民業務綜合窗口。 4.本署推展社會福利補助本組窗口。 5.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5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06年10月20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畢業證書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人事室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家庭支持組科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洽詢電話:(02)2653-1928陳小姐。 |